主要的工程總承包模式有四種:DB模式、EP模式、EPC模式、LSTK模式,無論哪種模式,其目的都是在實現工程功能的基礎上,更好、更快、更省,對業主、建設單位、社會都是有益的事情,而割裂價值鏈的模式是很難實現社會共贏的目的,讓我們以EPC模式為例做一些簡單的分析:
EPC模式即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僅包括具體的設計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個建設工程內容的總體策劃以及整個建設工程實施組織管理的策劃和具體工作。在EPC模式下,業主只要大致說明投資意圖和要求(即可行性研究),其余工作均可由工程總承包單位來完成;業主不再聘請監理工程師來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業主代表來管理工程;工程總承包商承擔設計風險、自然力風險、不可預見的風險等大部分風險。EPC模式在一些規模較大、工期較長,且具有相當技術復雜性的工程上廣泛應用,如工廠、發電廠、石油開發等基礎設施。相對于我國目前設計、采購、施工分離的方式,EPC具有節約工期、降低成本、責任主體明確的優點。